10月31日,海口市桂林洋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目前,货车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现场。交警提供
10月31日9时许,当事人林某(男,36岁)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行驶至桂高路路口实施右转弯时,林某驾驶的货车与曹某(女,43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曹某当场死亡。
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现场。交警提供
据林某交代,31日上午,他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海口市新大洲大道出发,准备到桂林洋桂高路工地拉货。林某在桂林洋大道和桂高路交叉路口实施右转弯时未见异常,突然听到车底传来响声,于是停车查看,看到他驾驶的车辆右前轮碾压到一名女性,旁边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肇事司机被刑拘。交警提供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事故处理民警通过详细调查认为,当事人林某未确保安全驾驶实施右转弯,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目前,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与普通小汽车相比,大货车的盲区范围更大一些。小汽车、电动自行车、行人在道路通行时,应当尽量远离大货车,避免进入货车盲区范围,发生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驾驶时,应当注意多观察,通过人员车流量密集路段,更应减速慢行。大货车驾驶人应养成安全驾驶习惯,转弯时先停车观察,确认无误再转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李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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