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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烟囱废气排放严重超标 乐东一建材公司被罚10万元

11月3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因颗粒物排放严重超标,乐东一建材公司被处以十万元罚款。

日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对乐东新九鑫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源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对该公司窑囱废气排放口(30米)的点位进行监测,其监测项目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流量、含氧量,监测频次是监测一天,3次/天的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该公司窑囱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排放严重超标。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超标排污,同时,处人民十万元罚款。(记者 张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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