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基本消除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5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认定。
针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提出了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等9项主要任务,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和特殊(专门)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高中部、附设幼儿园、民办学校不纳入实施范围。
《方案》指出,到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小学、初中标准班额班级比例不低于80%;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补齐完善;实验教学、近视防控、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5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认定。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现象。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同时,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支持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学校试点建设数字校园,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
此外,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各市县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校排查,按照中小学物防和技防建设规范,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材和警报、通讯设备;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要按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要求,配置视频监控装置、实体屏障、入侵报警装置、一键报警装置、电子巡查装置等安全防范设施。
《方案》还提出,要推动德智体美劳场所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打造“书香校园”,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记者 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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