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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科技型涉海中小企业 江苏构建沿海沿江海洋经济规划体系

记者近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根据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规定,我省所有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明确海洋经济管理职责,南京、泰州、常州等沿江设区市局增挂海洋经济处牌子,在全国率先将海洋经济统计监测由沿海设区市延伸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实现了职能、队伍和统计监测业务省域全覆盖和省市县贯通。在此基础上,我省以沿海、沿江地区为重点,着力构建全省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体系。

近日,无锡市、常州市、泰州市相继印发实施“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省首批、也是全国首批非沿海城市编制实施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标志着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由沿海向沿江延伸覆盖进入实质性阶段。无锡市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850亿元,年均增速6.8%,重点支持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建设。常州市规划突出涉海设备及配件、海洋材料(海洋防腐涂料)、海船电缆等优势产业及产品。泰州市鼓励发展科技型涉海中小企业和众创型涉海小微企业,打造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涉海企业集群,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6%。

目前,沿海城市中盐城市规划已印发实施,其他沿海沿江设区市,以及泰兴、靖江等沿江县级城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均已进入审查报批阶段。(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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