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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暴力须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

日前,中央网信办专门部署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要求网站台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年来,网信办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网络暴力“亮剑”,有力净化了网络环境。同时,应当指出,网络暴力形式日趋复杂多变,一些网络暴力手段隐蔽强、监管难度较大,治理网络暴力仍任重道远,须坚持“准严快护”,增强治理能力,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准”,即对网络暴力的定要准。定准,才能打击准。网络暴力过去通常指网民发布具有诽谤、诬蔑、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信息内容,对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损害的行为。随着时代发展,对网络暴力的定已呈现不充分不健全等特点,相关职能部门应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网络环境,及时将新型网络暴力纳入监管范畴。针对不同类型质的网络暴力,细化具体处罚、赔偿标准,增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定网络暴力时须把握好尺度,理看待因意见不合、观念差异导致的正常争论,维护网民合理表达观点的权利。

“严”,即监管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治理网络暴力注定是长期艰苦的工作,唯有一丝不苟抓落实才能维护好网络生态环境。健全治理工作问责机制,督促监管人员尽职履责。加大行政资源与技术研发投入,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及时处置实施或纵容网络暴力的账号、机构和网站台。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处置情况,彰显曝光警示作用。媒体机构强化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勿发布未经证实报道,不得擅自泄露当事人隐私。若因媒体过失致使当事人被“网暴”,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快”,即网站台应对网络暴力的速度要快。网络暴力具有突发、随机等特点,若无法及时遏制扩散苗头,可能短时间内跨区域跨台传播,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强化早期源头治理,网站台自然责无旁贷。台应建立健全识别预警机制,提高用户安全保障能力,自觉清理网络暴力信息,过滤屏蔽不友善私信,增加网络暴力行为实施成本。对煽动情绪、真假难辨的信息,台方有义务介入调查,协助职能部门确认信息真实。重视台秩序建设,引导用户理交流,拒绝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不做网络暴力的“助推者”。完善用户权益保障服务,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为用户维权创造更多便利。

“护”,即不能忽视对受害群体的救助保护。网络暴力事件一旦发生,给受害者带来的心理创伤往往难以在短期内愈合,甚至因压力过大形成二次伤害。治理网络暴力,既要加大网络暴力行为打击力度、严惩不法分子,也应采取积极干预措施,为受害者提供关怀服务,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强化舆论引导,呼吁公众友善评论、理发声,为受害者回归正常生活加油打气,让时间逐渐抹创伤,助力受害者摆脱 “网暴”阴影。(梅 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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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暴力 用户权益 舆论引导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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